113.11.01國科會公告更新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,新增第十六點(四):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,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。